如何獲取免費泊車禮遇 

於上午10時至晚上10時期間駕車進入藝術公園(E區)停車場,在指定餐廳消費滿港幣$200或以上,可享以下免費泊車優惠。免費泊車禮遇必須於同日兌現。 

顧客只需於指定餐廳,以電子支付方式(包括易辦事、信用卡、八達通或流動支付)消費,憑同日機印單據及電子付款存根,即可兌換泊車優惠。

 

兌換櫃檯位置:藝術公園(E區)B1停車場服務中心 

 

條款及細則: 

  • 本條款及細則適用於藝術公園(E區)停車場的使用者(使用者)。 
  • 使用者只可在離開藝術公園(E區)停車場前,在兌換櫃檯出示相應的八達通卡以兌換免費泊車禮遇。使用者必須於上午10:00時至晚上10:00時期間進入藝術公園(E區)停車場,並必須於同日晚上11:59分前兌現免費泊車禮遇。 
  • 使用者必須出示同日在指定餐廳或輕食店消費的電子銷售收據正本及相應的電子付款存根正本,以兌換免費泊車禮遇。每張符合條件的電子銷售收據只能使用一次。所有免費泊車禮遇均不可兌換現金和不可退換。 
  • 以下收據不適用於免費泊車禮遇:任何以現金或禮券或商戶現金券付款的收據;任何購買自由空間(包括但不限於留白Livehouse)演出門票的收據;及任何重印、影印本或手寫收據。 
  • 西九文化區管理局 (管理局)保留掃描及影印使用者的電子銷售收據及相應的電子付款存根的權利,僅供內部參考及記錄。 
  • 管理局保留更改或修改本條款及細則而不預先通知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局保留就所有相關事宜作出最終決定的權利。 
  • 由香港運輸署發出的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的持有人士所享有的「暢通易達」優惠不可與免費泊車禮遇同時使用。使用者可亨半價泊車優惠。 
  • 如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之間存在任何差異,則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