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及細則:

  1. 訪客車輛於數碼港一/二號停車場及三號停車場享有15分鐘免費泊車優惠,惟每車每日只限享用優惠一次。
  2. 顧客於數碼港商場以電子貨幣 (信用卡、易辦事、八達通、銀聯、雲閃付、Apple Pay、Android Pay、Samsung Pay、Payme、TNG Wallet、BoC Pay、O! ePay、PayPal、支付寶香港、Tap and Go及微信支付或受《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第584章) 規管的其他儲值支付工具之電子貨幣交易),即日消費滿指定金額,方可憑商戶發出之消費發票換領免費泊車優惠。
  3. 用作參加換領活動的消費金額只計算實際付款金額,即只計算折扣後、扣除小費、使用優惠券、現金券、禮券、贈券、積分及信用卡現金回贈或任何形式的優惠或回贈後之剩餘金額。如該項交易以分期付款支付,消費金額即以首期付款之金額計算,並非以該交易的消費總額計算;訂金付款及餘額付款均以相應商戶機印發票之金額計算。
  4. 只接受由數碼港商場及零售服務中心當日發出的電子消費單據正本換領泊車優惠。所有損壞、手寫及重印之消費單據;信用卡簽帳存根、易辦事收據存根、八達通增值、銀行自動櫃員機之出納收據及發票副本,恕不接受。
  5. 如超過免費泊車優惠之最高時限,顧客均必須在停車場出口處之收費機繳付餘額。
  6. 換領免費泊車優惠時,顧客必須於離開停車場前於數碼港商場正門入口客戶服務部 (開放時間: 早上十時至晚上十時) 或零售服務中心地下客戶服務部 (開放時間: 早上八時至晚上九時) 出示有效八達通卡或信用卡辦理手續,方可享有此優惠。
  7. 任何銀行出納服務和貨幣兌換、購買任何現金/禮品禮券、現金/禮品卡及從任何商店或餐館增值之收據,恕不接受。(使用商戶電子會員卡消費除外)
  8. 任何由活動主辦單位及參展商所發出的消費單據,均不符合資格換領免費泊車優惠。
  9. 如使用信用卡進入停車場,須於完成付款後或泊車優惠手續後 (以較先者為準) 十五分鐘內駛離停車場。
  10. 數碼港管理處保留修訂或取消此優惠、各項條款或細則之權利,毋須先行通知。如何任何爭議,數碼港管理處保留最終決定權。